行政院2月26日核定的「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」,執行期間自2026年至2030年,將針對能源、製造、住商、運輸、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推動減碳策略。環境部表示,此次方案共規畫20項減碳旗艦行動計畫,搭配定期管考、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機制,推動我國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。

政府減碳政策近年逐步與國際氣候治理接軌。行政院於去年5月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核定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,同年11月公布我國自定貢獻3.0,設定2030年、2032年及2035年分別較2005年減碳28±2%、32±2%及38±2%的目標。相關減量行動交由經濟部、交通部、內政部、農業部、環境部等部會依治理架構分工推動。

在六大部門減碳策略方面,能源部門將透過能源結構轉型與能效提升,目標是在2030年將電力排放係數降至每度0.319公斤二氧化碳當量,較2024年減少約三成;製造部門則透過碳費制度與企業自主減量計畫,推動製程改善、能源轉換與循環經濟,並帶動供應鏈低碳轉型。住商部門則以近零碳建築與深度節能為核心,促進低碳生活型態。

在交通與自然碳匯方面,運輸部門將以公共運輸與運具電動化為雙軸推動低碳交通;農業部門則採取「減量」與「增匯」並行策略,其中包括擴大森林及土地碳匯。環境部指出,環境部門目前的排放量已較基準年減少逾七成,未來將持續推動污染源減排,同時透過資源循環與淨零綠生活等旗艦計畫,進而協助其他部門共同達成減碳目標。

環境部也強調,依氣候法規定,各部會未來需每年公布執行成果並接受檢核,同時地方政府也須在8個月內提出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草案。中央將透過協商機制與指引協助地方制定減碳策略,期望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及全民參與,逐步落實「臺灣總體減碳行動計畫」,推動我國邁向2030年減碳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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